甘肅鑄鐵管的堆放原則如下:
1、垛底應墊高、堅固、平整,防止材料受潮或變形。禁止在垛位附近存放對鋼材有腐蝕作用的物品。
2、同種材料按入庫先后分別堆碼,便于執(zhí)行先進先發(fā)的原則。露天堆放的型鋼,下面要有木墊或條石,垛面略有傾斜,以利排水,并注意材料安放平直,防止造成彎曲變形。
3、堆垛高度,人工作業(yè)的不超過1.2m,機械作業(yè)的不超過1.5m,垛寬不超過2.5m。
4、垛與垛之間應留有一段通道,檢查道一般為0.5m,出入通道視材料大小和運輸機械而定,一般為1.5~2.0m。
5、垛底墊高,若倉庫為水泥地面,墊高0.1m即可;若為泥地,須墊高0.2~0.5m。若為露天場地,水泥地面墊高0.3~0.5m,沙泥面墊高0.5~0.7m。